2009年8月13日

販賣國土勤採砂 斷絕永續為何來

販賣國土勤採砂 斷絕永續為何來
文/陳紹奎
原載於雪隧觀點

近來參加數次環保署的「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」修正草案公聽會及研商會,由於疏濬工程環評認定條件過於寬鬆,會中強烈要求必須比照土石採取來訂定環評認定標準。原因在於政府疏濬,同時販賣砂石,疏濬已經和土石採取沒有兩樣,相同的開發動作,相同的商業行為,相同的汙染與環境影響,環評條件卻較民間寬鬆二十倍。

河川疏濬當然有其必要性,但污染也是事實,宜蘭縣環保局鄒局長就帶著在疏濬現場所拍的照片,指陳其對環境污染之嚴重程度,用以要求環保署正視這個問題的嚴重性,環保署次長也表示將此建議列入紀錄,供作後續條文內容修訂的重要意見。基於安全理由各縣市的主要河川都要疏濬,可是為什麼宜蘭縣所造成的環境問題特別嚴重,需要環保局長親上火線?

96年『河川水庫疏濬採售分離土石申購辦法』出爐,河川疏濬與土石採取正式掛鉤,砂石業者可以大大方方的提出申請,經由疏濬取得砂石,不必再像以往遮遮掩掩偷偷摸摸的進行,政府也可以公開販賣河川砂石。依照水利署公告資訊顯示,台灣主要河川疏濬的土石採取量,不論以河川長度或流域面積來計算,蘭陽溪的單位土石採量都居全國之冠,為什麼蘭陽溪疏濬時的土石採取量會特別高?宜蘭縣政府缺錢、急需將國土變賣挹注資金?還是砂石吸引某些利益團體的覬覦?想請問縣長為何無視環境污染、橋樑安全、洪患防治、環境永續經營與縣民生家性命安危?

作者宜蘭縣環境保護聯盟總幹事陳紹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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